河南印發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資金管理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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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知識產權局和省財政廳聯合印發《河南省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資金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支持金融機構推出推廣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業務,推動專利技術轉化實施,促進創新成果更多惠及創新型企業。 《實施細則》規定,資金池主要用于補償河南省銀行等金融機構開展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產生的本金損失,補充各地質押融資風險補償資金池,首期規模1000萬元;自設立次年起,省級知識產權部門聯合省財政廳按照上年度資金池實際使用金額、全省知識產權質押貸款金額等因素進行動態調整;資金池分擔的損失總額以資金池現有總額為限,一個年度內貸款損失補償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單個合作銀行貸款損失年度補償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于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實施細則規定辦理貸款形成的損失不予補償。 《實施細則》明確,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是指企業以其專利權出質,銀行等金融機構作為質權人向企業提供的貸款,實行備案管理,符合條件并完成備案的方可納入風險補償范圍;支持各銀行及分支機構與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開展業務培訓及推廣、質押融資產品研發及優化、銀企對接、企業質押融資需求庫建設等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業務合作;鼓勵各地探索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項目獎補和質押融資風險補償資金池建設,推動更多銀行業金融機構推出推廣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貸款業務和產品。 《實施細則》還對受托管理機構及合作機構的確定、貸款企業的確定、資金池的管理、風險補償和績效監督等方面作了進一步規定和細化。(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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